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医疗器械分类工作

2016-3-22 17:20:56

依据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不能确定医疗器械分类时,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《医疗器械分类规则》进行预先分类,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。

医疗器械分为:诊断性的、治疗性的两大类; 诊断性的包括:物理诊断器具、影像类)、分析仪器、电生理类等; 治疗性的包括:普通手术器械、光导手术器械、辅助手术器械、放射治疗机械、其它类:微波、高压氧、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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